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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是不是也要講究資格?


社會上需要批評,經得起批評才有進步的餘地。但另一方面,人的天性令我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防護自己,我們常常會聽到抗辯就是「你能做到更加好嗎,不能就請閉嘴」。意思就是說你根本不夠資格去談論,批評也先要講資格。

這裡我以我的觀點,試圖暴露兩個論說謬誤。

1) 論題轉移(轉移視線/搬龍門)

請看我們常見的例子,有一天A和B在看新聞報導,報導中講及新一年的施政報告,A看畢之後回應說,政府真是做得太差了,只照顧低下階層忘了顧及我們夾心階層人士,B就回應說「你能做到更加好嗎,不能就請閉嘴」。

這個例子裡面我們可以看到A的立論是「政府做得太差,原因是政府只照顧低下階層忘了顧及夾心階層人士」,立論其實是很清晰,(只是例子,立論力道就不加討論了),討論範圍其實已經限定在政府是否真的只照顧低下階層而忽略夾心人士,反方的論證方法應該是要去找尋政府受惠到夾心階層人上的政策,至於做得好做得壞的主觀感覺,雖然討論範圍相對較闊,但還是可以以政府過往的政策去證明自己的立論。明顯地,「你能做到更加好嗎,不能就請閉嘴」都是錯誤的引述,與論題無關,這只是一種轉移視線的手法,其實手法很低,卻很湊用。

可以回應說:足球評述員也不需要踢球比員比厲害才可以評球吧


2) 決定論(Determinism) vs 不可知論(Agnosticism)

先來看看維基百科對於決定論和不可知論的簡單定義。

「決定論(Determinism),又稱拉普拉斯信條,是哲學的一種命題,認為每個事件的發生,包括人類的認知、舉止、決定和行動都是因為先前的事而有原因地發生。如果從原始宇宙以來,有一連串的事件註定地、從未中斷地發生,自由意志則是不可能的。決定論相信,宇宙完全是由因果定律之結果支配,經過一段時間以後,任何一點都只有一種可能的狀態。」引用自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決定論

「不可知論,或稱不可知主義,是一種哲學觀點,認為形而上學的一些問題,例如是否有來世、天主是否存在等,是不為人知或者根本無法知道的想法或理論。不可知論包含着宗教懷疑主義,不像無神論者一樣否認神的存在,只是認為人不能知道其存在。不可知論者認為人類不可能得到真理,他們通常被算作非宗教的、世俗的,但是不一定沒有信仰。」引用自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不可知论

我相信現在大家都完全明白啦(誤)!

其實我們不是修讀哲學的,沒必要那麼深入的了解這那兩組詞的涵義,以上的只是給大家參考,有興趣就點連結進去看看。

知之而知之,不知而不知,「沒有能力做得比他好」是一個假設,沒有建基於任何佐證,在這個狀態下,我們無法利用決定論判斷辯論者是否有能力做得更好,我們只可以認為「對於你有沒有能力做得更好,我們不知道」,因此我們不可以定言辯論者有資格與否。即使有佐證,以辯論者的日常、工作歷史作為引證,從而推論出辯論者無法做得比抗辯者更好,但對於人類行為是否被決定論約束,我們還未有一個定論。所以,人類行為,即使在同一個客觀環境因素下,我們是否會做出同一個抉擇,從而影響我們能夠成功與否,還是處於未知之數。

可以回應說:我能不能夠做得比你/他好我不敢說,在現階段我未嘗試過,但希望經我們善意的批評後,你/他們能有所得著,令大家進步,這才是我批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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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殿下在分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